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和联系(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5-28 10:57:00长孙枝岩
导读 大家好,精选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和联系,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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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利,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那么,优先股和普通股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和jy135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普通股

所谓普通股,是指持有这种股票的所有股东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他们都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他们获得的分红随股份公司的经营利润而异。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标准股票,其有效期与股份公司存续期一致;其投资收益(股息、红利)不是购买时约定的,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确定的。

而且必须在还清公司的债务和利息,以及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确定,所以是风险最大的股票;但是,由于股份公司发行的初始股份大部分是普通股,所以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结构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根据其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的决策参与权。公司存续期间,普通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有权提出建议、表决和投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普通股股东的参与权与其持有的股份数量成正比。

(2)公司收益分配权。公司盈余是指公司利润总额在缴纳公司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偿还到期债务、扣除法定公积金和支付优先股股利后剩余的部分。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获得红利。普通股的股利不是固定的,它是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其分配政策决定的。

(3)剩余资产分配权。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如果公司资产满足公司债权人的清偿权和优先股股东对剩余资产的请求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普通股股东享有这种权利,取决于他们在公司资产中所持股份的比例。

(4)优先购买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大和发行额外的普通股,现有的普通股股东有权根据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场价的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以维持其对企业原有的所有权比例。发行新股时,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认购新发行的股份,也可以出售或转让其优先购买权。

综上所述,作为承担风险最大的普通股股东,普通股股东当然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但是,在向一般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时,公司要让投资者觉得普通股可以获得比优先股更高的股息,这样愿意承担风险的人才会有兴趣购买普通股。

2.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所谓优先股,是指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的分配上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是一种没有时间限制的权利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中途要求公司退股(少数可赎回优先股除外);发行优先股一般是为了股份公司的特定目的和需要,票面应标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股息分享公司收益,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享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规定。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是:

1.优先股通常有预定的股息收益率。B

三。优先股的债权优先于普通股,次于债权人。

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股息收取的优先权。股利分配的顺序是优先股先于普通股。无论公司盈利如何,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配股利,优先股就可以按照预定的股息率获得股利。即使普通股股息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也应照常分配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的优先顺序。公司解散或清算时,优先股有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分配优先股的优先权在债权人之后但在普通股之前。

优先股有很多种。为了满足一些投资者希望获得一些优惠利益的需要,有各种类型的优先股。

主要有以下几类: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公司利润不足以分配规定股息的情况下,某一营业年度可以累积的优先股,由下一营业年度的利润支付。非累积优先股是指根据公司当年利润支付股息的优先股,公司不足部分在以后年度不再补发。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有更大的优势。

(2)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加时,除了既定比例的股息外,可以与普通股一起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既定股利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参与型优先股比非参与型优先股更有利于投资者。

(3)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指股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优先股转换为一定数量的普通股或公司债券的‘优先股’。通常对该类股票规定了转股的条件和比例,持有该类股票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股市行情决定是否转股。不可转换优先股是指不能转换为普通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行的股票收回的优先股股票。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取代已发行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不可收回优先股是指股票发行公司无权从股票持有人手中赎回的优先股股票。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

  第一,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第二,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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