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1。委托方首先咨询房地产评估单位。
2.委托方应向房地产估价单位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
3.委托方向评估单位提供房屋和土地信息。
4.委托方和评估单位同意现场勘查。
5.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一个月后收到房屋评估报告。
房屋评估的方法有哪些?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比较流行,其实就是货比三家。卖家想要对房子做出准确的定价,基本方法就是和同类房产进行对比。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以通过看几套房子来选择自己喜欢的,然后在同价位的房子中选择效用高的,或者在效用相近的房子中选择价格。
2.收入减少法。
收益还原法是指根据房地产的未来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首先需要估算每个时期的房地产净收入,然后用适当的减息率将净收入折算到现在。每个时期的收入总和就是房价。收益还原法侧重于房地产超过其成本的未来收益,计算方法一般为房地产价值=房地产净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3.成本估价法。
成本计价方式是指建筑成本加上各种税费和正常利润就是房价。成本估价法适用于房地产交易较少,不能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情况。非营利建筑通常采用成本估价方法,因为交易实例很少或没有交易。二手房价格按照成本计价方法计算,其公式为:房产价格=房产改造全值-建筑折旧。
4.假设发展法。
假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经常采用开发法,那么在一个房地产项目建成之前,首先要估算其销售价值,然后扣除正常的土地开发成本、勘察设计成本、建设成本、销售成本、资金成本、税费等。然后扣除地价,剩下的就是预期利润。
5.基准地价法。
基准地价法是指对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参照现有的同级别、同用途基准地价,调整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进而得出被评估对象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通常有一定的策略。
6.混合方法。
混合法是上述方法的综合应用,即各种方法得到的结果是加权平均或算术平均。一般先用使用年限法确定基准降价,再根据实际观察方法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