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专门用来建房的土地。然而,也有一些农民不在家里盖房子,而是用房子来养殖。拆迁如何补偿?
03010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下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
(一)征用耕地、菜地,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按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荷塘、农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薪炭山、滩涂、池塘、芦苇塘等有利可图的非耕地,按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相邻耕地补偿标准计算;建设单位通过征地方式改建房屋的,原宅基地不再补偿;
(5)征收非耕地无收益的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茬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会得到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能够移植的,由建设单位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土地使用单位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应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征地协商后,对突击种植、违法建设的树木、建筑物不予补偿;
(三)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电力、广播、通信设施等附着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搬迁费或者补偿费。
房屋拆迁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各种补偿一般包括: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被拆除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每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除房屋居民临时居住或要求临时住宿造成的不便。临时居住条件作为档案,每月根据被拆除房屋人口给予补助。
(3)奖励性补偿,用于鼓励被拆除房屋的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除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