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先修路”这句话想必大家都很熟悉。这句话说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降低运输成本,人流、物流也会变得更加容易,从而为落后地区带来赚钱的机会。高速公路的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建设至关重要。然而,新高速公路的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征用土地。每当涉及土地征收,都会有补偿。那么,高速公路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小编会带你去看一看。
一、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
(一)耕地补偿标准
1.旱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3.菜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二)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地平均每亩补偿17600元。
2.平均每亩水田补偿2.64万元。
3.菜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4.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64万元。
(3)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72万元。
(4)库嘎吉、荒山、荒地、荒滩、荒滩、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
二、公路用地补偿办法
货币补偿
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价格和宅基地土地权属所在地的补偿价格。
(二)产权交换
被拆迁人安置面积的核定标准:
1.被拆除房屋核定建筑面积小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25 ~ 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核定建筑面积计算;
2、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户少于2人(含2人)的,须经2人批准;
3、已婚且合法的育龄夫妻尚未生育子女的,须经3人批准。
注: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套集体土地房屋的,建筑面积一并计算。
(三)农民自我建设
农民自建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庄规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1.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宅基地的,被拆迁人可以自行申请宅基地建房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
2.由被拆迁人建造的,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价格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并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所在地的补偿价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
3.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的,居民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4.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农用地,可以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安置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等相关费用手续,并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价格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
以上是小编带来的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和高速公路土地占用补偿办法的介绍。想了解高速公路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妨参考下小编的文章。小编也在这里听你的。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致。以上金额仅供参考,实际金额由政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