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及房地产网报治理相关工作部署

2022-03-29 08:30:39
导读 海南省房地产协会21日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和宣传行为的倡议书》称,在销售、宣传商业、办公、1英尺、公寓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时

海南省房地产协会21日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和宣传行为的倡议书》称,在销售、宣传商业、办公、1英尺、公寓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时,不得利用“不限购”“不限贷”等广告信息误导购房者购房。

海南省房地产协会表示,根据海南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和房地产网络举报治理相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维护海南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倡导诚实守信精神,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海南省房地产协会在此呼吁各会员单位、房地产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加强自律, 严格遵守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法规,共同促进海南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海南省房地产协会特此提议:

1.海南省房地产协会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的主导作用。各成员单位、房地产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要坚持“房住不炒”主基调,严格按照现行限购政策,规范广告活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自觉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拒绝无证销售、捆绑销售、额外加价、阴阳合同、变相收取认购资金和定金等行为。

第三,依法依规开展网络宣传活动。会员应当严格落实网络宣传活动的主体责任,加强自律,规范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和网络平台网络广告。销售网站和网络公示应在显著位置完整、准确地标明项目土地性质、使用年限、规划用途、房屋类型等信息。

第四,严格执行我省限购等调控政策。商品房项目销售宣传时,要明确告知承租人购买商品房,应当符合我省限购政策;销售和宣传商业、办公、1英尺、公寓等非住宅房地产项目时。不得利用“不限购”“不限贷”等广告信息误导购房者购房。

第五,加强房地产实证理论的指导。规范经营推广行为,真实准确发布商品房信息,如实公布需要公示的规划方案和设计内容,不哄抬房价,不恶意炒作,不发布虚假内容广告或不良信息误导消费者。

六、自觉规范行业运作标准。需要展示价格备案文件、销售控制表、五证、海南相关限购文件等。商品房在销售场所的明显位置,不得囤积居奇、囤积房源或变相垄断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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