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南宁市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标准

2022-08-06 09:00:16姬彬妹
导读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南宁市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南宁市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标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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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1、 南宁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南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由用人单位准备相应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 南宁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流产或者终止妊娠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间,以其生育、自然流产或者终止妊娠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人均月缴费基数为基数,按月领取生育津贴,不足1个月的,按日历天数发放。

3、 (2)生育医疗费补贴:女职工单胎妊娠28周及以上,自然分娩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800元;或多胞胎的,一次性补助2300元;多胞胎难产的,给予2500元一次性补助。

4、 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者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助300元;妊娠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者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妊娠满28周且因医疗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助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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