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福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省内+跨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第九条省内转移接续程序
2、 参保人可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医疗保险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生成《基本医保参保凭证》。通过当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医疗保险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
3、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并核实符合转入条件后,通过信息平台向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发出转入申请。
4、 调出机构根据调入机构在信息平台收到的调入申请,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核实后发送到调入地。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转出个人账户清零。
5、 转出地经办机构确认转入信息,从转出地下载参保信息至转入地,并根据信息即时判断医保待遇支付情况。如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立即转入参保人在转移地的个人账户。
6、 设置独立的个人账户转移资金结算模块,系统记录并形成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个人账户应付(收)款汇总报表和明细报表。以一个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各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次月5日前在信息平台生成各统筹地区上月个人账户转移支付资金的应收应付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无误后,由省内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所需资金拨付到省内异地联网结算账户。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结算数据与各统筹地区进行资金划转,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个人账户转移结算的预付款额度与各统筹地区支付的省内异地就医预付款合并计算,不再另行支付。
7、 第十条跨省转移和连接程序
8、 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平台直接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也可在转入或转出经办窗口通过线下申请。转让申请前应有统一的验证规则。转入地和转出地在申请时,应核实是否符合转接续条件。如果他们符合条件,就会被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理由。
9、 转移经办机构成功受理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并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名的《信息表》同步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再通过医保信息平台传输至转出经办机构。
10、 转入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当地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11、 在确认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转出经办机构将重新设置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通过“个人账户转移验证”功能,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地区生成《个人账户转出审批表》,提交财务部门审核后将个人账户余额转入转入地。转出机构收到转出机构转入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进行匹配,核对个人账户转入金额。核对后,个人账户的金额将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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