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07-19 16:00:17章琬婷
导读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厦门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厦门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厦门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厦门市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3、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医疗保险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就医疗保险年度调整过渡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医疗保险年度调整过渡期

4、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6个月,作为医疗保险年度调整过渡期,自2023年起在自然年度内执行。

5、 医疗保险年度调整过渡期有关事项

6、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2021年医疗保险半年度标准即每人570元征收,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补助标准为每人370元。

8、 (2)个人相关医疗保险账户的预分配

9、 本市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涉及个人医保账户和购药(含体检)资金,按半年一次的标准一次性预拨。

10、 (3)医疗保险福利

11、 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不变,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实施。

12、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1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按照半年60元/人的标准确定,其中签约居民承担10元/人,医保基金支付35元/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承担15元/人。

14、 (5)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期限

15、 参保人在医保年度内调整过渡期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16、 任何其他业务

17、 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医保年度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18、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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