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失地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同时拥有吗,和养老保险有冲突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失地养老保险是我国对失地农民的一种养老保障。其保费通常由相关部门、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缴纳,而职工养老保险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或者由个人自己缴纳。那么失地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同时拥有吗?有冲突吗?
2、 可以同时有失地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吗?
3、 失地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不能同时享受,但可以合并。但需要注意的是,失地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即使同时缴纳,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两项都享受。
4、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可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虽然每个省市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不一样,但总的来说,待遇办法基本相同。
5、 失地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合并?
6、 【1】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可按法律法规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为6年;
7、 [2]当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根据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待遇。两个期间累计满15年的,可以享受职工养老待遇;
8、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9、 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5年并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10、 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11、 失去土地的农民接受社会保障的是60岁的男性和55岁的女性。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失地农民,由当地社保部门按照每年养老保险费水平,从征地收入中扣除部分资金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期限为15年,个人不承担缴费。从失去土地的当月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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