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工伤待遇争议按什么有关规定处理,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的条件有哪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的条件有哪些
2、 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的条件有哪些
3、 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 员工的事故被认定为工伤。
5、 用人单位需要自行缴纳工伤保险待遇但因未参保而未缴纳的,不缴纳的具体情形包括: (一)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登记备案的;
6、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7、 (三)经依法仲裁、诉讼,仍未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8、 (4)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9、 预付款申请的处理
1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个人申请后,对个人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进行审核,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 按照工伤保险有关法律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垫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将垫付部分退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1、 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认定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尚未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12、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工伤认定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送书面催告短信,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以外的医疗费用,并将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偿还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支付剩余医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13、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认定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缴短信,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全部工伤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14、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登记的,视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被法院强制作出中止裁定的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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