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报销需要哪些材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参保户向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提交报销所需资料,经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上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镇联络员会送到区农易结算中心报销。
2、 门诊费用报销程序
3、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卡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门诊补偿费用,门诊医疗费用总额减去门诊补偿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由参保农民现金结算。
4、 参保农民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患慢性病、重大疾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农民现金结算,经乡镇合管办初审后报区合管办审核。经审核,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打入新农合医疗机构垫付的资金,经区合管办审批后直接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基金账户。
5、 住院费用报销程序
6、 参保农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凭合作医疗证、卡、户口本提前交纳一定金额的押金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只结算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7、 如果到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需要在相关医院开具转院证明。
8、 到省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须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证明。
9、 外来务工人员、在校人员因病住院或生育的,应选择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设立的新农合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自住院之日起7日内委托亲属或他人,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明(或传真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20天内,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病理复印件提供给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办,乡镇两级公开栏内配方不少于15天后,由新农合报销,乡镇卫生院将其录入新农合进行补偿。
10、 对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超过1万元的费用,必须经所在医院联系的区、高管班核实,符合新农合报销条件方可报销。
11、 未按新农合相关规则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12、 报销所需的信息
13、 门诊报销材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或病历)。
14、 报销的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证明。
15、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材料:特殊疾病合作医疗证门诊发票、日历。
16、 办理特殊疾病携带材料: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明、病历、相关化验报告、照片两张。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