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精选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是,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大家好,精选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是,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1年1月,魏被某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员工将支付:个月工资x剩余月数的违约金。2011年5月,魏想到海外发展,于是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公司要求魏先支付7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魏不同意,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劳动者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有明确的限制。103010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或第二十三条的情形。除这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果是约定,也是无效约定,劳动者不承担违约责任。(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103010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增加报酬。”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所以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可以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103010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中,魏与某公司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或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故该约定无效。公司应在魏提出辞职申请后三十日内依法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